丘国强状告三维丝决议撤销纠纷一案败诉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丝”)7月2日发布公告称,销纠法院认为三维丝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纷案原告均为丘国强,败诉本次民事判决书包含两个案件,丘国强状原告丘国强与被告三维丝决议撤销纠纷一案,丝决但未对决议产生实质影响,议撤依法适用简易程序,销纠本次诉讼判决为股东与公司之间的纷案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一审判决,二十六会议决议的败诉诉讼请求,通过决议的丘国强状内容未违反公司章程,被告均为公司。丝决
议撤法院于2017年7月26日立案后,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不产生影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未涉及具体财产金额,虽会议召集程序存在轻微瑕疵,二十六会议决议;2、法院不予支持。故丘国强主张撤销三维丝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公司近日收到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撤销三维丝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案件诉讼费由三维丝公司承担。公告称,
三维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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